福建宁德:“认房不认贷”自9月1日起实施 首套房首付比例20%
观点网讯:9月4日晚间,福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发布《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自9月1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该《措施》提及,将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取消摇号购房政策;大力改善新建片区、小区和楼盘出行条件;统筹不动产证、户籍和实际居住等因素安排入学;对房地产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等。
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方面,宁德市将贯彻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可按照20%执行。执行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群体入市,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减免增值税;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中心城区重新购买住房的居民,符合条件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取消摇号购房政策方面。为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各类人才来宁就业、创业,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含预售、现售)不再执行摇号销售政策。
大力改善新建片区、小区和楼盘出行条件方面。宁德市将加快推进金涵、连城路、塔南、三都澳等片区与中心城区主干路网的衔接,重点加快连城路、东侨路、林特路等南北向道路建设,打通惠风路、天山路三期、宁德市学院路西段、金马南路等断头路,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区间路网建设,加快城市公共交站点、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等建设,更好地满足居民便捷顺畅的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