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有关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孟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出席会议。
会上,国家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王善成在会议上表示,7月19日,中共**、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长远,着眼于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制度环境、强化政策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顶层设计,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文件公开印发后,社会高度关注,舆论广泛好评,很多民营企业家表示深受振奋和鼓舞。
王善成指出,为把党**、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
《若干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意见》关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育尊重民营经济的舆论环境等重点政策举措有效落实落地。
《若干举措》坚持问题导向,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在《若干举措》研究起草过程中,突出政策执行的刚性,构建形成可验证的落实闭环,努力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把广大民营企业家的热切期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效果,让民营企业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
在关于《若干举措》在《意见》基础上有哪些进一步的考虑和举措?
王善成表示,这次的《若干举措》重点是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若干举措》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文件明确由工信部牵头推动解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这项工作。其中特别提出,由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让民营企业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账款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二是进一步明确落实细节。《意见》作为**文件,主要指出了政策方向,《若干举措》则进一步明确政策的细节,指导举措的具体操作落地。比如,《意见》提出了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这一要求,《若干举措》进一步列明了支持民营经济牵头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具体领域,即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六个领域,政策范围更加明确,操作性大大增强。
三是进一步推出加强举措。《若干举措》在《意见》基础上,提出了更有力的举措,是对既有举措的深化和加强。比如,《意见》提出,“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若干举措》进一步明确,“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再如,《意见》提出,“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若干举措》进一步提出,“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更大的力度扎实推进,确保政策目标不落空。
四是进一步落实激励约束。《若干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特别提出,“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此外,还提出“设立**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通过奖励先进,树立榜样,调动各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