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确认已执行“认房不认贷”

9月3日,江苏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发布通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具体来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据悉,该通知自建房〔2023〕52号文印发之日,即2023年8月18日起施行。

此前,9月2日,苏州市住建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苏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责任编辑:蒲莎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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