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文!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延期
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对2022年11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金融16条”)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金融16条”政策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
据悉,此次政策延期涉及“金融16条”的第四条和第八条。
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是商业银行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前者是鼓励银行发放转向借款支持下的保交楼配套融资,后者是对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免于追责的强调。去年发布16条以后,专项借款配套融资落地效果不佳,一方面是保交楼融资缺口较大,但“融资安全回收、连本带息回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则是对暴雷房企、保交楼项目资产负债复杂,不敢也不愿意给予融资。此次延长政策,希望加大融资支持、突破困境。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延期有助于打消金融机构对房企新发放配套融资的部分顾虑,为房企提供适度宽松的融资环境,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对房企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目前,供给端复苏节奏、力度仍滞后于销售端回暖,新开工面积和施工面积增速回落、待售面积同比已多月持续上升、地产下游相关的消费链条也仍处于复苏初期,房地产企业更多重视盘活存量、谨慎对待追加增量,仍需政策持续支持呵护。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都是市场化自主运作的,此次发文仍强调商业自愿的首要原则、协商的原则,而不是强制。也就是说,央行只是给出了鼓励的政策(不调整贷款评级),但商业银行是否愿意这样做,仍基于风险收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