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遭暴力工伤认定 保安公司诉求被法院否决

摘要:

【保安遭暴力工伤认定 保安公司诉求被法院否决】位于四川西昌市的保安姚某某,因工作中与喝酒后的业主夫妇发生口角被殴打致多处骨折和颅脑损伤。事后,姚某某被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但保安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西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某的受伤与其工作职责有直接因果关系,应认定为工伤,因此驳回了保安公司的诉讼请求。

正文:

位于西昌市的保安姚某某在一次深夜开门时与晚归的业主夫妇起了争执并遭到殴打,导致鼻中隔和上颌骨折,以及颅脑损伤。经过派出所的调解,业主夫妇赔偿了姚某某5万元。姚某某后续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然而,姚某某的保安公司并不认同这一认定,认为姚某某的受伤与其工作职责无关,从而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

西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指出,姚某某作为保安对进出小区的人员进行询问管理是其工作职责的一部分。虽然双方有口角发生,但姚某某的受伤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遭遇的,不存在个人恩怨,因此他的受伤与工作责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该案件应当认定为工伤。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保安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小编点评:小编在此要说的是,保安同行们在日夜守护我们小区的安全,他们的工作环境常常充满了风险。姚某某在他的岗位上遭到不当的对待,并因执行职责受到了伤害,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如今,法院的判决为他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公正,同时也给予了其他从事此类职业的工作者以法律保护的信心。不过,在一定程度上,这起事件也反映出了社会对于保安职业的认识和尊重还有待提高。业主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应以暴力对待他人,尤其是对于那些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我们希望这样的事件能引起公众更多的关注,增强对基层工作者尊重的社会氛围,同时也期待企业能对员工的合法权益给予更多的关怀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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