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跟进取消普宅非普宅标准,购房满两年交易一律免征增值税
界面新闻记者 | 王妤涵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发文称,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即“豪宅税”。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新政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已全部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具体来看,在新政后广州将取消原普通住房(面积<144平)和非普通住房(面积≥144平)标准;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将免征增值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按照5.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广州中原研究发展部分析指出,新政在增值税减免落地后,将减轻豪宅交易成本,刺激广州豪宅市场回温。
从成交结构来看,近一年来广州成交的二手房中,面积大于144平的占比为9%,主要集中在花都、从化、番禺、增城、天河几个区内。因此广州郊区的大户型、城央核心区二手物业将成为新政的主要受益对象,未来郊区大面积单位成交比重也将进一步增加。
同时,对于原购入价较低,溢价能力较强的豪宅减免力度较大,预计可撬动广州1000万以上二手物业的成交。
据中原方面测算,以位于珠江新城和琶洲片区3000万以上豪宅为例,在此次新政后理论上可减免百万元;而对于城区主流二手小区大户型和次新房而言,预计交易费用预计节省20-25万左右,郊区大户型则预计减免10-15万左右。
另外,高端住宅投资回报率提高,新政也将提振客户对一手大户型新房的预期,刺激部分投资客入场。而随着新房大户型、豪宅成交需求的改善,从中长期看,也将增强开发商竞拍城央优质宅地的信心。
广州的“豪宅税”征收已有20年,最早可追溯至2005年。
2005年6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宣布,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含1.2倍)的住房,才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此条件以外的住宅划分为非普通住宅。
此前在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确了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税收优化政策,包括对增值税的调整,特别强调北上广深“豪宅税”,计划停止执行。
在财政部公告以后,11月18日-19日上海、北京和深圳三个一线城市,先后宣布取消了“豪宅税”,这也意味着广州取消“豪宅税”是势在必行的。
“四个一线城市正式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意味着去年9月份认房不认贷政策开始,四个一线城市总体步调一致,持续落实放宽政策,覆盖了限购优化、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调整、税费政策优化等。政策全且精准,也促进了一线城市购房政策历史最宽松。而税费政策也将持续发挥效应,持续降低交易成本,覆盖买卖两个环节”,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指出。
从市场表现来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收窄或转涨、同比降幅趋稳,房地产市场预期进一步改善。
其中,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1.2%转为上涨0.4%,为近13个月以来首次转涨。
“此次10月份房价指数环比指标明显改善,即跌幅收窄态势非常明显。基于近期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信号和市场表现,可以认为,此次房价指数说明房价拐点已经到来。后续市场表现会持续向好,一线城市将发挥领头羊的示范效应”,严跃进表示。